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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为您解答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和例外情形是怎样的?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5-07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继承。但法律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以及鼓励尊重、赡养老人的立法宗旨考虑,对此原则规定了若干例外情形。具体如下:
  (一)以下情形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不平等:
  1、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
  (二)以下情形出现时,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取得遗产:
  1、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此外,养子女对其亲生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据这一规定适当分得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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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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