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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房,我与同事的让房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2

  2000年单位调整分房,一同事不愿参与,自愿让我以其名字分房,房款我交,双方签有协议,较简单,说明了房产房权归我所有,可过户时过户,此房去年由单位拆建,折款补交房款仍是我交的,马上要交房了,但他不配合我了,并要求我把房子给他,他把我所交钱给我,我不同意。因房子仍是其名字,我将面临1、他不配合我过户。2、他去公司阻止分房,我拿不到钥匙和房产证,因公司不赞成私下交易,名字仍是他的。我该如何办才是正确的做法?

  北京靳双权律师回复:

  1、单位分房是房改房吗

  2、如果是房改房,你们私下达成的转卖协议,是受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限制的,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转卖

  3、现在单位也不认同你们当初的交易,我认为,认定协议已生效比较困难,尽管你们已实际履行了部分协议条款;如果单位对上述交易行为予以认可,在卖方向房管部门申请,并经房管部门审核后,该协议的继续履行就不存在法律阻碍了。

  4、既然对方不愿意交易,你只能以重大误解为理由要求撤消合同,返还钱款,并要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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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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