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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定金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协议应详细阅读协议内容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09

2009年4月,陈某与房产公司签订《房产定购协议书》,约定陈定购一套商品房,并支付定金1万元。

协议另载明:陈在签订定购协议时已详细阅读和了解房产公司在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补充协议等购房文本的内容。同年419日,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认为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有许多不公平条款,两次发函要求修改不公平条款。最后双方起诉到法院。

判决
该协议明确载明:陈已详细阅读和了解该《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补充协议等购房文本的内容,故陈应按定购协议约定的合同基本条件与房产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有权拒退定金,驳回陈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购房者在签订定购协议时,应详细了解协议内容,否则一旦签订协议,将承担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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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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