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案件点评 滚动图片

房地产交易所原所长侵吞巨额公款被判刑13年

来源:未知 时间:2013-01-26

  
我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律 > 房产案例 > 正文房地产交易所原所长侵吞巨额公款被判刑13年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1/29       山西阳泉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所原所长兼太原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原主任崔福云侵吞公款238万多元,已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8月,崔福云在任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所所长兼太原市房地产信息中心主任时,利用职务之便,与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所原副所长霍怡姝商定开办公司挣钱。此后,崔福云安排会计宋某将公款近217万元陆续转入其开办的太原市房地产咨询服务中心及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1998年11月,崔福云以太原市房地产信息中心的名义,将山西省林产品公司等4单位的交易费34万多元,直接转入自己的太原市房地产咨询服务中心。 
 
 
  2000年9月,崔福云安排会计宋某将太原市交通总公司应向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的评估费近两万元,转入自己的太原市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2000年底,崔福云以解决交易所职工住房为由,向太原市诚达房地产公司要了3套和平苑小区的住房。之后,他以每平方米900元的价格卖给3名临时工,收取房款近21 万元,交入自己与人合开的荒岛房地产公司。 
 
 
  2001年3月7日,崔福云的太原市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办理太钢七府坟东钢小区住宅楼交易时,收取交易费22万余元,但崔福云一直未将此款上交市房地产交易所。同年4月30日,市房地产交易所举办春季房地产交易会时,才减半审批将11万多元交易费上交,其余11万多元仍留在他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崔福云利用职务之便,转出和截留公款285万多元后,除为单位职工补贴房款和支付旅游等费47万多元外,其余 238万多元占为己有。
 
 
 
  以下是网站介绍
安居房地产律师网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创建,专门为北京及全国各地客户提供土地权属、房屋买卖、继承、离婚、建设工程等方面法律咨询及代理服务,为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教学服务。靳律师所带领的“安居律师”团队由多名房地产专业资深律师组成,对房地产法律理论有系统研究(包括二手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已购公房、央产房、物权保护、夫妻及家庭共有、继承析产、确权、无权代理等专业领域),对房地产诉讼有丰富的经验。有能力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靳律师接待电话:134 260 37149
网站关键词: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律师 北京专业房地产律师 北京房屋买卖律师 北京二手房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继承律师 北京商品房买卖律师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律师 无权代理 央产房 居间合同纠纷 房产诉讼 打房产官司 房地产中介
房产律师 房产法律咨询 房地产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房地产律师咨询 房产纠纷律师 二手房法律咨询 婚姻房产律师 房屋继承 房地产转让 北京房地产律师事务所 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找房产律师 聘请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
 
 
 
 

 

分享到:
上一篇:民事案房产诉讼占一位 下一篇:4年投资百套房成百万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