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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北京律师点评别墅房屋买卖房产纠纷案例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5-28

        杭州植物园玉泉路口附近有幢老式的花园别墅,常在28路玉泉站等车的人对它肯定不会陌生,但很少有人知道,这幢掩映在绿树丛中的老房子还与北京大学老校长、著名教育家蔡元培有着一段渊源,更难得的是,蔡的后人仍生活在这里。
 
  昨天下午,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桩产权纠纷官司,官司涉及的房产正是这幢花园别墅。一桩现今的官司牵出了一段久远的轶事,蔡元培嫁女儿送别墅的往事又被重新提及。
 
  原告住别墅超过15年
 
  原告姓李,她告诉记者,自己曾是林文铮的学生,现已从单位退休,与蔡的后人同住在马岭山房里。
 
  老人告诉记者,一开始她租住在前幢,1992年10月,她向该房产共有人之一的林探微(蔡威廉的二女儿)购买了其名下的房产(即马岭山房的1/5)。
 
  律师出示的证据显示,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经过了公证。
 
  原告一方认为,其与该房产共有人已在1992年签定买卖协议,并经公证,又实际居住该房15年之久,应受法律保护。
 
  直到今年1月,他们才知道这处房产曾于1998年10月办理了林征明(蔡威廉小女儿)等5人共有的产权证,2005年9月又办理了林征明和孙家华(林征明丈夫)两人共有的产权证。
 
  因此,原告一方要求撤销2005年的房屋产权登记。
 
  蔡家后裔房产手续齐全
 
  蔡家后裔表示,林文铮过世前曾立遗嘱,将别墅产权分别过继给他的5个儿女。1998年,5名遗产继承者及其后人分别领取了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但在随后的时间里,其他4人分别通过赠与的形式,将各自拥有的产权转让给了留在杭州的林征明,这其中还包括原告所居住的别墅1/5的产权。
 
  蔡家后裔出示的证据也显示,上述转让过程同样经过公证,别墅产权所有人最终确定为林征明和孙家华两人,是经过了申请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
 
  官司难解别墅产权纠纷
 
  昨天官司的被告为杭州市房管局,蔡家后裔则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出现。争议的焦点则在于原告1992年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房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对此原告一方认为,房管部门在涉案房产办理产权登记时存在过错,理应纠正并撤销原有的房屋产权登记。房管部门则坚持认为他们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审查与核准的,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房管部门同时建议,原告与蔡家后裔之间的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其实,早在今年1月,蔡家后裔就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李姓原告腾退房屋。林征明一家认为,原告1992年签订买卖协议时,涉及的1/5房产尚处于遗产处理阶段,并未进行分割也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买卖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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