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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解析一件代位继承纠纷合同

来源:原创 时间:2016-11-08

  在我们生活中难免遇到亲人离世的情况,很多时候亲人因忌讳提早订立遗嘱,认为订立遗嘱不吉利,所以没有在身体还可以的时候订立遗嘱,等到真的快不行的话又着急去订立遗嘱,这个时候很多人因为不懂法,订立的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了很多的遗嘱不能成立,本来想把遗产给最孝顺,最乖巧的那个孩子,就因为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没有生效,因而导致遗产没能依照自己的意愿留给子女。
  靳双权律师办理过很多“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现在将办案过程之中总结的经验介绍给您,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现在我把我办理过的一起遗嘱继承案件为例介绍给您: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案件审理
  一、原告诉称
  原告刘玄诉称,父母刘乐与王贺生有我与刘雯两个子女。刘雯于2008年去世。我父亲于2011年去世,母亲于2013年去世。我父母在2010年作了遗嘱公证,表明位于北京市海淀区201号房屋归我所有。现我起诉要求确认上述房屋归我所有。本案诉讼费用由刘刘德承担。
  二、被告辩称
  被告刘德的法定代理人辩称,我方认可公证遗嘱,该公证遗嘱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402号房屋留给了刘德,此房屋应归刘德所有。被继承人刘乐生前作为投保人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为刘德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此保险合同的权益应由刘德继承。二被继承人遗留的其它遗产也应予一并分割。
  三、法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刘乐与王贺系夫妻,二人共生育一子刘雯、一女刘玄。刘德系刘雯与霍都之女。刘雯于2008年9月3日去世。刘乐于2011年9月29日去世,王贺于2013年1月5日去世。2010年5月18日刘乐、王贺两人各自在北京市求是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201号房屋留给刘玄个人所有,将402号房屋留给孙女刘德所有。上述两套房屋为刘乐与王贺共同所有的财产。2011年8月28日,刘乐、王贺又签署声明,表示鉴于孙女刘德年幼,在其去世后房屋产权证由女儿刘玄代为保管,待刘德结婚后402号房屋转为刘德名下所有。庭审中,刘玄表示依据上述声明,在刘德未结婚的情况下,不同意将402号房屋过户至刘德名下。
  2000年2月25日刘乐作为投保人在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人寿保险一份,被保险人为刘德。双方当事人确认为取得上述保险合同的相关利益需向对方支付折价款13000元。刘乐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共计81290元,庭审中,刘玄表示刘乐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已用于王贺的日常生活支出。王贺去世后丧葬费为5000元,由刘玄领取。王贺生前无业,其丧葬事宜由刘玄料理,刘德未出资。王贺身患多种疾病,其晚年生活由刘玄照料;刘德未出资赡养刘乐与王贺。刘德主张刘乐、王贺遗留有其他财产,但未就此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四、法院判决
  判决如下:
  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二〇一号房屋由刘玄继承,归刘玄所有;
  二、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四〇二号房屋由刘德继承,归刘德所有;
  三、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单的相关利益由刘德继承,刘德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刘玄折价款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五、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评析
  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案中,刘雯先于被继承人刘乐与王贺死亡,故应由刘雯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刘德代位继承。201号房屋与402号房屋系刘乐、王贺共同所有的财产,因二人生前立有公证遗嘱指明上述两套房屋的继承问题,故在其二人去世后,应按遗嘱内容分割继承上述两套房屋。刘玄提出的依据刘乐与王贺2011年8月28日的声明,现刘德未婚,不应将402号房屋过户至刘德名下的主张,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纳。刘德主张分割刘乐的抚恤金、丧葬费与王贺的丧葬费,缺乏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其要求分割刘乐、王贺的其他遗产,因未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法院亦不予支持。刘乐投保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相关利益,由法院依法予以分割继承。
  综上,法院判决正确。
 
居房地产律师网
 
  安居房地产律师网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事务部创办,由靳双权部长领导数十名组成安居房产律师团队,具有成功办理各类房地产案件经验。安居房地产律师团队,多年以来,潜心研究了房地产法律及房地产案件,对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商品房、存量房、经适房、房改房、央产房、回迁房、限价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对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中介公司的操作模式有深刻解读。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资质、权属、解押、网签、面签、监管、过户、交房等环节的法律问题。安居房地产律师办理案件主要涉及房地产买卖、继承、腾房、分家析产、居住权、共有、确权、借名买房等相关案件,在房地产专业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有能力办好各类房地产案件,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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