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3-03-18
一、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一般包括法定个人财产与约定个人财产,具体而言,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是哪些?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如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虽然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立法应尊重遗嘱人和赠与人的意愿,保护其个人财产的处分权。所以,这些财产应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此外,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关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问题,法条中没有明确列举,在现实生活中,它主要是指夫妻各自日常生活、职业所需的专用物品,如个人使用的衣服、书籍、首饰等。但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一方因其职业所必须的价值较大的物品,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生活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也应视为共同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也会随之而增加。因此夫妻个人财产除了前四项的具体规定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财产和财产权利。
以上就是有关夫妻个人财产的定义及其范围的介绍。夫妻个人财产并不参与离婚时夫妻在财产方面的分割,因此正确认定夫妻的个人财产关系到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如果您在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和处理上还有不了解的,最好能向专业律师进行相关方面的信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