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3-02-01
李小姐:1998年,我一人出资购买一套产权房,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房产证上写了我和母亲两人的名字。由于目前母亲年事已高,且我另有两个哥哥。母亲承认该房产为我实际所有,但我担心母亲百年后,这套房产会作为遗产进行分割。问:有什么方法能确认该房产权为我一个人?
贾律师解答:
李小姐母亲可将自己享有的份额赠与或转让,也可以遗嘱公证的方式将属于她的房产份额由女儿即李小姐继承。
尽管是你一人出资,但从房产证上看,产权人是你和你母亲两个人。如你想达到产权人为你一人的目标,可让你母亲将自己享有的份额赠与或转让给你,也可以让你母亲以遗嘱公证的方式将属于她的房产份额由你继承。这样的话,这套房产就会真正属于你。
邓律师解答:
对于该房产权问题,最好是进行遗嘱公证。
对于该房产权问题,最好是进行遗嘱公证。由你母亲到公证处去对该房的产权归属及在她过世后的处理意见进行公证。另外,对于你个人的出资,也需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不知您父亲是否健在,如果健在或在您买房时还健在,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因为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您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您母亲的份额应该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您父亲尚健在,就要求您父母都要立下遗嘱,房产由您继承。如果您父亲在您购买完房子后去世,那么,您母亲房产份额的一半是您父亲的遗产,如果他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您母亲、您和您的兄弟姐妹都是继承人。所以,如果您想完全得到房子的权利,除了您母亲立遗嘱外,还需要您父亲的上述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权,您才能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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