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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之一级案由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1-05

修改第一级案由3个

1.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为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合同、准合同纠纷”。

2.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为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 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3.增加第一级案由“第十一部分 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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