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2-12-04
土地和房屋等,在民法上叫不动产,意思是不可移动的有形财产。电脑、家具、衣物、首饰、金钱等,在民法上叫动产,意思是可以移动的有形财产。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除了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外,价值也比一般的物品高,正是这两个特点决定了房屋的交易过户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利于房屋的管理,也容易造成产权的混乱。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讲过户登记是房屋交易的必经程序,指的是不经过户登记,买家不能取得该房屋的物权,而不是说不经登记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为从民法理论上讲,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是房屋物权变动的原因或基础,但合同的效力问题属于债权法律关系范畴,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法》等相关债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房屋物权因未经过户登记而未变动,也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物权法》第一百十一五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安居房地产律师网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创建,专门为北京及全国各地客户提供土地权属、房屋买卖、继承、离婚、建设工程等方面法律咨询及代理服务,为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教学服务。靳律师所带领的“安居律师”团队由多名房地产专业资深律师组成,对房地产法律理论有系统研究(包括二手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已购公房、央产房、物权保护、夫妻及家庭共有、继承析产、确权、无权代理等专业领域),对房地产诉讼有丰富的经验。有能力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靳律师接待电话:134 260 37149
网站关键词: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律师 北京专业房地产律师 北京房屋买卖律师 北京二手房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继承律师 北京商品房买卖律师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律师 无权代理 央产房 居间合同纠纷 房产诉讼 打房产官司 房地产中介
房产律师 房产法律咨询 房地产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房地产律师咨询 房产纠纷律师 二手房法律咨询 婚姻房产律师 房屋继承 房地产转让 北京房地产律师事务所 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找房产律师 聘请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