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 子女扶养 同居关系 离婚房产分割 分家析产 赡养 离婚后财产分割 监护权 收养关系 婚姻过错 离婚 家庭财产

什么是公房,夫妻离婚时公房的分割问题

来源:admin 时间:2013-03-23

一、什么是公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二、夫妻离婚时公房的分割问题

1、对于夫妻离婚对于公房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公房”、“夫妻离婚时公房的分割问题”相关问题的解答。关于公房的规定,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夫妻离婚时,法律对公房的承租权也做了特殊的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因为公房的分割问题而闹得不可开交,一是不熟悉法律的规定,二是都想维护自身权益。实践证明:遇到离婚公房分割的问题,向专业的房产律师进行寻求帮助会是当事人很好的选择。

分享到:
上一篇:房屋继承需要哪些证明,房屋继承登记的步骤有哪些? 下一篇: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产权归属,谁是该房屋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