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报送经济适用房定价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未知
时间:2013-03-27
开发商报送定价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适用房价格申请表和价格构成项目审核表;
(2)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立项、用地批文及规划,拆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书及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复印件;
(4)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以上为报送定价申请所必须提交的材料,各地相关部门应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如以南京市为例,其对此详细的规定为:
(1)开发商在申报价格时,应详细说明企业的概况,包括企业的性质、隶属、主要的股东方(如属于合资、外资企业还应写明合资方和外资方);说明申报价格的经济适用房的项目概况,其中包括项目的地址、项目规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立项时间、开工时间和预期竣工的时间等。
(2)提交《南京市住宅商品房价格申报表》一式二份(含附表),及申报价格的编表说明。
(3)提交住房项目的立项批文、开工批文、规划批文、方案审查意见、规划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说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筑总平面图,各种不同类型住宅的标准层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拆迁安置情况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及工程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住房项目中的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建设的有关资料,如:水、电、气、路、电视、通讯、保安等工程建设的合同、协议、预(决)算等。
(5)提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用、构建人防经费等规费的交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有关的价格构成资料。
以上为例,各市、县均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指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