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4-02-21
居民住宅是人们的一个基本生活需要,保证居民住宅的需求,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要满足人们的居民住宅的需求,就必须鼓励大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进行居民住宅的开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规定:“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方面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居民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收土地增值税。
(二)地价方面
国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划拨或协议方式将福利用地、危旧房改造用地等土地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来建设居民住宅,而对高档开发项目则以招标或拍卖出让方式高价提供,甚至禁止提供土地,例如别墅开发。
(三)贷款方面
国家通过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贷款、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年限及对购房者实行按揭贷款的方式等优惠措施来解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居民住宅过程中的资金问题,而开发高档项目则会面临不予贷款、减少贷款、调高利率并缩短还款年限等风险和压力。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