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4-02-22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一般包括三个阶段:
(一)招标: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招标项目,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招标人决定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自行招标的,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依法确定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4.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获取、填报资格预审申请书并递交给招标人;
5.招标人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然后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由其提交合格书面回执;
6.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进行答疑;
(二)投标: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按照要求办理投标担保;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
1.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负责进行评标,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6.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