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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程序

来源:未知 时间:2012-08-22

1.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

2.房屋买卖当事入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屋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屋买卖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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