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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基本原则

来源:未知 时间:2012-08-22

1.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要求房屋买卖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买卖行为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不受他方意志的支配,并有选择是否处分权利的自由。

2.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要求买卖行为应当公平合理,不要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等价有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要求买卖双方应侬据房屋本身的价值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合理的确定交易价格,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必须支付相应价款,另一方取得价款,必须转让房屋的所有权。

4.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要求买卖行为必须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强迫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他人意志之上。

5.履行法定手续原则
     履行法定手续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履行买卖行为时,必须依法办理法定手续。如过户手续、纳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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