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2-12-04
关于房款的支付,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在哪个环节支付、支付的比例、付款的期数等,都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一般说来,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先支付一部分房款(即“首期款”),然后再进人交付房屋、交易过户等环节。
在支付首期款的环节,由于房屋还没有交付给买家,而产权也未过户,因此,不少中介人员会提出先将首期房款交由中介公司保管,待房屋交付使用或过户后再由中介公司转付给业主,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买家的交易风险,但买卖双方及中介三方应在合同中对此作具体明确的约定,否则容易发生纠纷,同时也要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律师提示】
关于通过中介公司监管房款的方式,一方面有利于促成交易,保证双方的交易的安全,但另一方面,如果中介公司在职业操守或管理运作方面产生问题的话,对买卖双方来讲形成了交易的风险,因此,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公司监管房价的方式交易,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会司就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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