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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公告后抢搭的房子,算不算补偿面积|2026年北京房产纠纷律师靳双权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6-11-05

邱先生在北京市大兴区有一处宅基地院落,原有北房五间。2021年6月,村里张贴了征收公告,明确征收范围与暂停办理事项。公告贴出后,邱先生在院内加建了两层彩钢房,面积一百八十平方米,还搭了一个车棚。

2022年评估时,征收方只认可原有五间北房的面积,加建部分不予补偿。邱先生认为,房子是自己出钱盖的,评估时既然量了面积,就应当给钱。征收公告发布后加建的部分算不算补偿面积,规则其实很清楚,只是很多人事先不知道。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拆迁纠纷时,习惯先核对建设时间与公告时间。

2023年4月,邱先生委托律师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加建部分予以补偿。他提交了施工合同、材料款票据、施工照片,主张加建时并不知晓公告的内容,且房屋已经建成使用。征收方答辩称,征收公告发布后新建、扩建的部分,依法不予补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征收公告发布后,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行为,不当增加补偿费用,对该部分不予补偿。邱先生的加建行为发生在公告发布之后,且有施工合同与付款记录可以证明时间,其主张缺乏依据。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办理宅基地拆迁与补偿纠纷。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对征收范围公告后的建设行为、补偿面积的认定有专门整理。加建部分能否补偿的案件,是我们经常处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宅基地拆迁补偿、房屋面积认定、违建处理、补偿协议谈判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公告贴出来的那天,院里的面积就定了;此后加上的每一平方米,都换不成补偿款。

第一层看公告时间。征收公告发布之日是分界线,此后在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公告通常还会载明暂停办理户口迁入、营业执照、房屋新建等事项。

第二层看建设时间怎么证明。施工合同、材料发票、转账记录、施工照片的拍摄时间,都可以用来确定建设时间。邱先生手里的材料恰好证明了加建发生在公告之后,反而成了不利证据。

第三层看有无例外。公告发布前已经建成、但因历史原因未登记的房屋,可以结合实际建造时间、居住情况主张认定。属于危房翻修、原址重建且经过审批的,也可能按原面积认定。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拆迁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拆迁补偿纠纷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公告后加建部分不予补偿,法院驳回请求。

本人代理案件:宅基地拆迁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房屋建成于公告前、有村委会证明,法院按实际面积认定补偿。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征收补偿纠纷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加建部分未取得审批,法院认定不属于合法建筑,不予补偿。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拆迁安置纠纷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危房原址翻建经审批,法院按原面积认定。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公告后加建,一定不补吗?

原则上不予补偿。征收公告发布后新建、扩建、改建的部分,属于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已经建成并实际使用的,也不改变这一结论。

问题二:公告前建的无证房,能补吗?

可以主张。需要证明建造时间早于公告,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言、施工票据、历史照片都有用。属于合法宅基地范围内的生活用房,通常按实际面积认定。

问题三:危房翻建算不算加建?

经审批的原址翻建,一般按原面积认定;未经审批且扩大了面积的,超出部分可能不予补偿。翻建前办理审批手续、保留批复文件,是关键。

问题四:已经建了,怎么减少损失?

主动与征收方沟通,说明建设时间与用途,争取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对认定为违建的部分,可以就拆除程序是否合法提出异议。已经投入的材料与人工,通常无法通过补偿收回。

问题五:以后遇到征收,要注意什么?

公告发布后停止新建、扩建、改变用途;及时整理房屋的建造时间证据;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在十日内申请复核。抢建不仅拿不到补偿,还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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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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