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天,家住西城的陈老爷子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写明自己名下的一套两居室由孙子陈小某继承,落款有签名与年月日。2025年老人去世,孙子一直在外地工作,直到2026年春节回家才看到遗嘱,随后在家庭群里表示接受,并开始办理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老人的儿子也就是孙子的父亲拒绝配合,称遗嘱是伪造的,还说孙子早就知道遗嘱内容,已经超过六十天。
遗嘱把房子留给孙辈,看起来是继承,法律上却按遗赠处理。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这类案件时,习惯先给文书定性,再算期限,最后才谈过户。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继承与房屋权属争议。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围绕遗嘱效力、遗赠接受与继承登记持续整理裁判观点。遗嘱将房产留给孙辈、其他继承人不配合过户,是他经常处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遗嘱继承与遗赠纠纷、继承登记、房屋权属确认、遗嘱效力争议、共有房产分割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第一步是定性。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辈不在其中,老人以遗嘱把财产留给孙辈,属于遗赠;只有在孙辈的父亲先于老人去世、孙辈代为继承的情形下,才属于遗嘱继承。定性不同,期限规则完全不同。
第二步是算期限。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起算点是知道受遗赠之日,不是遗嘱订立之日,也不是老人去世之日。孙子长期在外地、老人去世后才看到遗嘱的,起算点从看到遗嘱时计算。
第三步是留证据。接受遗赠的表示可以是书面声明、微信或者短信、向登记机构提交材料、提起诉讼。口头表示难以举证,最好形成书面文件并送达其他继承人,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本身即视为接受。家庭群里的发言要保留原始载体,不要只留截图。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继承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遗赠纠纷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受遗赠人提交书面接受声明与快递签收记录,法院认定未超过六十日,判令其他继承人协助过户。
本人代理案件:遗嘱继承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遗嘱落款无年月日,法院认定形式要件欠缺,按法定继承处理。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遗赠纠纷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遗赠人在老人去世后三个月才表示接受,法院认定超过期限,视为放弃。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继承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孙辈之父先于老人去世,法院按代位继承处理,不受六十日限制。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留给孙子的遗嘱,算遗嘱继承还是遗赠?
通常属于遗赠。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老人以遗嘱把房产给孙子,符合遗赠的构成。例外情形是孙子的父亲先于老人去世,孙子代位继承,此时孙子取得的是法定继承人的地位,遗嘱把财产给他属于遗嘱继承,不受六十日限制。两种路径的举证重点不同,起诉前要先确认老人的子女是否有人先于老人去世。
问题二:六十天从哪天算,怎么证明已经接受?
从知道受遗赠之日起算。老人去世后继承人通知、交付遗嘱、办理丧事时宣读遗嘱,都可能构成知道的时间点。证明接受的方式包括向其他继承人发出书面声明并保留邮寄凭证、在家庭群里明确表态并保存原始记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仅有口头表示、没有第三方在场的,事后很难举证。
问题三:儿子不配合,能不能直接起诉过户?
可以。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提起遗赠纠纷或者继承纠纷诉讼,请求确认遗嘱有效、判令协助办理转移登记。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配合的,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不需要对方到场。起诉时把遗嘱原件、老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材料、房屋权属材料一并提交。
问题四:自书遗嘱要满足什么形式?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打印后签名、只按手印未签名、落款没有具体日期的,都可能被认定形式要件欠缺。老人书写时有见证人在场更好,但自书遗嘱不以见证人为生效条件。遗嘱内容涉及处分配偶份额的,超出部分不发生效力。
问题五:房子还有老伴居住或者贷款没还清,怎么办?
两种情况要分别处理。老伴健在的,房屋中属于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不在遗嘱处分范围内,先析出老伴的份额,剩余部分才按遗嘱处理;老伴没有其他住房的,法院可能为其保留居住权益。贷款未结清的,过户前须结清或者办理带押过户,继承登记与抵押注销可以一并办理。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