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的内涵及特征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2
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土地所有者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其实质是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价值体现,也是对农村集体在土地上长期投入的补偿。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土地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土地补偿费是农民集体放弃土地所有权时形成的单位面积土地价格,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是法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并不是由市场来决定,而是由法律法规予以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在征地补偿测算中必须以这些规定为依据。
(三)土地补偿费与征地补偿中的其他费用之间具有不可分性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定倍数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可以提高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因此,在征地补偿中,如果征地补偿费用偏低需要增加时,并不是直接增加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而是通过增加安置补助费和补贴两个途径来解决。这些解决方式,虽然未体现在土地补偿费上,但是,它间接地提高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成员的土地补偿收益。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