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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抵押房产后如何办理过户登记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2-22

抵押房产的处分一般只有经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执行,通过拍卖手段将抵押房产出卖。处分抵押房产后的过户登记手续,一般由购买人单方去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拍卖确认书、人民法院的拍卖过户裁定书、购买人的个人资料等。人民法院会在出具拍卖过户裁定书的同时向房管局出具解除查封的裁定书。在此要提醒购买抵押房产的购买人,在购买情况比较复杂的房产时,例如没有完工或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时,一定要去房管、国土局进行查询,曾经就有一些单位或个人贪图便宜,拍卖得到成批的大宗的房产,结果无法过户,或过户后无法再出售。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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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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