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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解析再婚夫妻如何继承遗产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8-29

     案情:赵老汉丧偶,有一个儿子。王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老人儿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赵老汉的房子是和前妻结婚后单位分配并已经购买了产权,而王老太名下的房产是和前夫离婚时法院判给王老太所有。二人婚后居住在赵老汉的房子里,而今赵老汉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赵老汉的子女要求李老太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1、赵老汉的房产应该怎么继承?
    2、如果王老太先去世,房产该如何继承?
    律师点评:
    1、赵老汉的房子因为在和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所以属于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前妻死亡没留遗嘱,前妻的一半转化为遗产,由赵老汉和儿子共同继承。所以,对于房产,赵老汉拥有大概四分之三的份额。赵老汉去世时,因为也没有遗嘱,所以适用法定继承,该四分之三份额的房产成为遗产,由赵老汉的再婚妻子和亲生儿子共同继承。因此,李老太依法能继承四分之三遗产的一半,也就是房产的八分之三。
    2、如果王老太先去世,不留遗嘱的话,王老太名下的房产全部成为遗产,由赵老汉和王老太的儿女共同继承。赵老汉能取得三分之一的房产。
 
 
    律师提醒:对于再婚家庭来讲,如果想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则必须书立遗嘱,而起草遗嘱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为此,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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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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