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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个人购买房产写了母亲的名字,应如何确权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18

  
  李小姐:1998年,我一人出资购买一套产权房,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房产证上写了我和母亲两人的名字。由于目前母亲年事已高,且我另有两个哥哥。母亲承认该房产为我实际所有,但我担心母亲百年后,这套房产会作为遗产进行分割。问:有什么方法能确认该房产权为我一个人?
 
律师解答:
  李小姐母亲可将自己享有的份额赠与或转让,也可以遗嘱公证的方式将属于她的房产份额由女儿即李小姐继承。
  尽管是你一人出资,但从房产证上看,产权人是你和你母亲两个人。如你想达到产权人为你一人的目标,可让你母亲将自己享有的份额赠与或转让给你,也可以让你母亲以遗嘱公证的方式将属于她的房产份额由你继承。这样的话,这套房产就会真正属于你。
  
律师解答:
  

  对于该房产权问题,最好是进行遗嘱公证。由你母亲到公证处去对该房的产权归属及在她过世后的处理意见进行公证。另外,对于你个人的出资,也需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不知您父亲是否健在,如果健在或在您买房时还健在,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因为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您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您母亲的份额应该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您父亲尚健在,就要求您父母都要立下遗嘱,房产由您继承。如果您父亲在您购买完房子后去世,那么,您母亲房产份额的一半是您父亲的遗产,如果他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您母亲、您和您的兄弟姐妹都是继承人。所以,如果您想完全得到房子的权利,除了您母亲立遗嘱外,还需要您父亲的上述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权,您才能达到目的。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从事律师业十余年,房地产法律讲师;资深房地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专业方向是房地产诉讼,及与房地产相关的离婚、继承、建设工程诉讼。安居房地产法律网及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创始人。
    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深入研究了房地产法律,及与之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建设工程、拆迁补偿等法律,对房地产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汇编和解读,靳律师对房地产典型案件进行了分类研讨,建立了房地产案件大全。靳律师在房地产改革、市场调控、宏观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表达具有前瞻性的法律观点;在微观上,对无权代理、征收、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夫妻及家庭共有、继承分割、赠与等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研究,有着独到的法律观点。靳律师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房地产案件,广泛涉及商品房销售、二手房屋买卖、拆迁补偿、离婚继承、析产、抵押、建设工程、企业运营、中介、银行等等。
    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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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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