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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04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所有的房产。

虽然目前住宅市场上的房产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称呼,如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以及房改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已购公房、央产房等,二手房就从这些各种名称的房产中产生。但规范地讲,从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来看,房屋的产权基本上有三种:

(1)普通商品房;
(2)经济适用房;
(3)房改房。
这三种产权证书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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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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