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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房屋租赁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23

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双方的基本状况

(二)房屋的概况

(三)房屋的用途

(四)交付日期

(五)租赁期限

(六)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九)转租的约定

(十)违约的情形以及违约金的标准或计算方法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合同的生效

另此,还要约定添附物的处理、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送达与通知等。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哪些证件

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须向租赁所提交下列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经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鉴证的合同;

4、经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5、其他依法提供的使用证明文件(如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建筑的文件);

6、新建房屋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半年内,建设单位可凭下列资料办理: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4)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5)产权具结书。

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

1、《房地产权证》;

2、《宅基地证》;

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与限制房屋处分权有关的资料:

1、共有房产的,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2、转租房产的,须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须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房产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4、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应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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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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