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流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27
挂牌出让方式是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5月9日颁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新设立的一种出让方式。挂牌方式首先诞生于广东、江苏和重庆等市场经济比较发育、土地市场相对完善的地区。在实践中,挂牌方式既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也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挂牌方式设立已达5年之久,具有博采招标、拍卖之长优点,但《物权法》
仍然没有将该方式明确地与招标、扮卖并列规定,而是以“等”字概况在内,原因仍然有待探讨。
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结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
挂牌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挂牌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挂牌信息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律师提示】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是指不少于连续的10日,其中遇到节假日应当照常挂牌、照常接受挂牌报价,或节假日照常休息但要相应顺延挂牌时间。例如,可以规定某宗地挂牌出让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其中节假日照常受理竞买申请和挂牌报价;也可以规定某宗地的挂牌出让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其中,节假日照常休息。
二、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系统报价。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3)报价单填写入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挂牌截止
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关于如何认定有效的报价行为,国土资源部曾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复函》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截止前有申请人报价,在截止时又有其他申请人有新的报价要求的(要求报价可以是递交报价单,也可以是口头或手势要求等),均属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新要求报价者和前一个报价者)要求报价的情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现场竞价。#p#分页标题#e#
【律师提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11条规定: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即留下一定的审查时间即可。以某地宗地A的挂牌出让为例,2007年10月8日发布公告,明确挂牌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7日(节假日照常挂牌),则挂牌申请时间至少为10月10日至11月5日,即10个挂牌日中的前8日,仍可以继续接受申请。这样,就为潜在竞买人随时提出竞买申请提供了尽可能多的时间,出让方在挂牌期间仍可以接受新的申请人申请,使潜在竞买人可以随时加入竞买。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挂牌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成交确认书》应包括挂牌人与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支付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公布拍挂牌结果
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