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标无效的情形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27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依据该规定的法律适用问题值得注意: 对于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只要查明属实,国土资源部可直接确认中标结果无效。同时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者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提示】虽然有学者认为,招标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的设立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应适用《招标投标法》规定。但笔者以为,鉴于招标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整个流程,绝大部分都是参考引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且《招标投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之规定,故应受《招标投标法》调整。 但对于竞买人在拍卖、挂牌竞拍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之规定,国土资源部无法仅依据该规章的规定而直接确认竞得结果无效。虽然《拍卖法》第六十五条有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但实际上该《拍卖法》并不适用于土地拍卖、挂牌出让行为。因此,只能直接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来确认竞得结果无效。2002年7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江西省东乡县土地使用权拍卖中串通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 2002)第160号)就认为,“你省东乡县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是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举办的,属非拍卖企业举办的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条规定,此拍卖活动中的串通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律师提示】有学者认为,对合词效力的认定和合同争议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只有仲裁机构和法院才有权作出裁判。因此,国土局对于具有合同效力的成交确认书无权宣告无效。笔者不赞成在任何时候任何民事合同效力都应提交法院或种裁机构来认定。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则行政机关可以直接确认合同无效,而不需要提交法院办理,否则,鉴于诉讼或仲裁程序的规定,实际上是给违法者寻衅滋事、任意诉讼、滥用诉权提供机会,不仅会扰乱正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秩序,且导致法院增加诉累,不堪重负。
学者王利明在《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一文认为,合同无效可分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对于合同绝对无效,是绝对的、当然的无效,该合同因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不需要经过裁判的认定合同就是当然无效的。相对无效合同虽然违反了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但因为此种合同损害的是特定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是否导致合同无效需要经过当事人的请求,并经过法院的裁判予以认定。在确认之前该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不生效。#p#分页标题#e#
串通投标行为有严重影响的,投标人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承担刑事责任,这在《招标投标法》、《刑法》上均有明确规定,但对于拍卖、挂牌中的串通竞买的行为,法律并无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曾在2005年8月31日颁发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中规定: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但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法律、法规和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不予立案。这里规定的是行政责任,但对于该类问题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拍卖中串通竞拍行为应承担的责任都没有立法规定。由于招标投标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名称,其适用的范围也是有其特定性的,虽然拍卖、挂牌中的串通竞买的行为类似串通投标,但目前的刑法已取消了类推条款,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因此不能不能类推定罪。鉴于拍卖、挂牌中的串通竞买行为必然随非法谋取私利而产生,故公安部门可以商业行贿受贿之罪名予以惩罚。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