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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解析与中介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4-03

安居房产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房产中介
所谓房产中介,顾名思义,是指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的活动。
房产中介的具体事务就是帮卖房人登记房源信息、发布并且保证房源真实有效;帮买房人寻找推荐合适、理想房源,并带领买房人实地看房,加以引导,促使成交;房产中介的经济收入主要是收取中介服务佣金,市场惯例中介服务佣金为2%。(部分城市为只收买家2。5%-3%,但也有例外,如北京的部分房产中介对房东和业主双收佣金等。
二、和中介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要选好中介。很多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是复印件,要么挂的是“某某分支机构”的牌子,让消费者真假难辨。有些小中介制造虚假房源,以提供信息和电话为条件,和顾客签合同,让顾客交押金,骗取中介费,然后再利用“房托”充当房主,制造种种障碍使租房者看房失约,以提供服务为由骗取信息费等,是一些黑中介欺骗消费者的普遍手法。
与中介机构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
如客户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权、责、利。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先找一位对这方面比较熟悉的律师做咨询或代理办理。
如果选择中介机构,一定要选择在工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在北京市房屋管理部门获取房屋中介资质的公司,同时尽量选择大的信誉好的中介连锁机构,避免被黑中介欺骗。欢迎关注安居房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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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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