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收入在中低水平以下的特殊人群,比如在北京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只限于一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8000元的家庭。相对于此前6万元的标准,大量原本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被排除在外。这有利于多层次住房市场供应体系的形成,因为随着投资主体从单位向个人转变,集团购买正在淡化,个人投资购房已渐成住房消费的主旋律,转换后的个人投资主体就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对商品房市场产生冲击。
第二,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受到严格限定,不能像销售商品房那样以追求最大利润原则定价。其定价以适应当地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为原则,即实行保本微利的政府指导价。第三,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与销售采取了很多扶持政策,比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等。
上一篇:经济适用房的概念及特点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