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价格是多少?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由下列构成:
1、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2、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3、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4、建设安装工程费;
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规费(各地有优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还包括土地出让金,其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二、经济适用房交易要交什么税?
经济适用房交易要交的税有: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3、印花税: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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