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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7

对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和经营者来说,国家对其优惠主要体现在: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经营中,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如减半征收水电增容费等各种税费;经济适用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 -3%,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来说,国家对其的优惠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个人发放。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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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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