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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日10:00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第九法庭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8-19

原告王某诉被告周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已经受理,定于2012年年7月2日开庭。
原告诉称: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某号楼1层5单元*号房屋是原告所有,因为拆迁,政府给原告安置了上述房屋,原告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购买协议, 2008年,原告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证。被告因为使用原告房屋拒不归还,依据我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被告返还房房屋并承担物业费供暖费。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将出庭参加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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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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