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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10点亚运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8-24

        原告张某与被告北京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已经正式立案,并定于2012年8月23日开庭。
        2 012年4月原告经被告业务员推荐,购买了原告隐瞒存在抵押、权属问题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1*号楼*层*号房屋。2 0 1 2年4月1 5日,双方签订委托支付买卖定金协议书时,原告要求查看产权等资料,被告业务员称是大牌中介,审查机制完善,在委托其出售时就会审查。原告当日向原产权人支付了5万元定金(包括前付的1万元), 向被告支付信息服务费等费用8 3 4 0 0元,原告最终没有能如愿买房。原告认为主要是被告的隐瞒行为造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信息服务费6 4 0 0 0元、代书费1 2 8 0 0元、过户服务费3 0 0 0元、贷款服务费3 0 0 0元、代收评估费6 0 0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 0 0 0 0元。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将出庭参加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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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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