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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哪些原则?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离婚时如何处理

1 . 夫妻财产包括法定财产和约定财产,离婚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子女的财产以及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2 . 在法定财产中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有者有权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在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中遵守: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原则。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哪些原则

A.协商处理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当事人双方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此次在修改时,特别强调了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自主处理权,即对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自由协商处理;双方在处理财产时有充分的自主权;双方的协商处理结果具有优先性。

B.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应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所以要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主要是基于妇女和儿童通常情形下处于相对弱者地位,在经济上需要适当照顾。

C.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因、一方有、虐待或伤害配偶或配偶直系长辈等而的案件,除了分清是非,谁是无过错方严肃处理以外,在调解或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照顾数量的多少,可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而定,以不影响有过错的一方的基本生活为限。

D.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不仅要注意财产的价格,还要注意使用效益,对生产工具等物品,应尽可能分给需要一方或能够充分发挥该项物品效能的一方。

E.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当事人双方不得在分割财产时侵犯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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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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