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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5

  现在,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走进城市,并且成功在城市安家落户。这时候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的作用就大不如前了。为了促进国家土地的合理利用,近年来,我国实行了一系列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就有包含农村宅基地转让制度。那么,农村宅基地要怎么进行转让呢?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条件有哪些呢?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

  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遵循“一户一宅”制,建房的标准不能超过各省市规定的面积。

  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有所放开,但还是严禁非农户口买宅基地建房和别墅。农村宅基地的转让需要下面一些条件: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转让方有超过一套的宅基地,好多家庭都有几处宅基地。

  三、受让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没有宅基地。

  四、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宅基地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只有满足上述几个条件,才有可能实现宅基地的转让。建议宅基地转让后,受让方要了解相关政策,要严格执行各省市规定的建房标准建房,以免被拆除。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的介绍。对于身在城市并且打算在城市安居落户的农民来说,农村宅基地确实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目前,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越来越重视,以后国家在宅基地上也不定会有怎样的政策和措施,因此,在转让宅基地之前,应该多加考虑,毕竟一经转让,就意味着失去了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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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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