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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及注意事项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01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如果当事人一方是自然人,应当记载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如果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载明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其资质的证件号码,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等。
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记载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一方面便于审核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另一方面也便于买受人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有关交易房产的相关信息。
3.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此外,在此部分还应当明确写明房屋面积、结构、装修情况、设施设备等。
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5.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6.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应当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以及尾款如何支付等。  7.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条件,以及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情况。
8.违约责任。应当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如何计算及给付等内容。
9.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10.合同的生效。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条件等内容。
11.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如果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可以约定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作为受诉法院。但是,双方不能同时选择仲裁和诉讼两种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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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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