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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民用建筑将统计能耗 不达标将罚款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8-03

安居房产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为您解答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昨起施行,《办法》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将统计能耗,不达标将罚款。此外,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要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
  《办法》提出,本市将逐步建立分类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具体办法由住建和发改部门制定。《办法》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标准和规定安装能耗计量设施,还将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且有改造价值的民用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
  《办法》还规定,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场所、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设计指标、节能设施的使用与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达不到的单位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欢迎关注安居房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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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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