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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管理新办法即将出台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2-05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长期以来,居住证的申领问题饱受诟病。
       国务院法制办12月4日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该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
      二、明确:各类城市落户条件标准,为了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
  同时该意见稿还规定了申领居住证的条件、持证人登记为常住户口应符合的条件、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各类城市制定落户条件的标准以及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换领、补领等各项程序性规定。
 经纪人之家靳双权律师表示
     中国首次明确居住证持证人权利,北京推行居住证制度已历经4年,作为特大城市,北京以后也有可能建立积分落户制度。目前,上海、天津等特大城市已制定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通过积分申请转为常住户口的方法。在北京如果是外地人持有北京居住证,就视为北京居民,可以按北京人购买房屋的标准,不用提供五年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最难的是高考问题,关系到很多教育部门在不同地方的限制,主要问题涉及在北上广。住房的保障,可以使子女享受同等的求学资格,这也得到了很多家长的赞许、让居住证持有人获得很多的便利。但是,居住证推行以来,许多不符合条件的人为了达到购房或子女上学的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取得居住证,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对居住证的有效管理,该办法的出台,对于居住证的规范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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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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