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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房产商未按约定销售地上车库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06

  “原定20日上午8点30分正式对外销售的地上车库,却提前出售;原对‘非本小区业主不得购买本小区车库’的限制,却形同虚设,导致我们这些真正需要车库的业主买不到车库,房产商的做法是不是有些欠妥呢?”家住鄞州区小城春秋的王先生,前天向本报反映,房产商未按约定销售地上车库,引起业主不满。王先生说,他是小城春秋的老住户,家中购有一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内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小区内的停车位也愈发紧张。前段时间,房产商搞起车位促销,地下车位很快销售一空。现在又开始销售地上车库。他也想买一个。前些日子,房产商群发短信通知业主说,购买地上车库将享有8折优惠,并在小区内张贴通知提醒:“小城春秋地上车库3月20日8点30分正式对外销售。”房产商还提示:“非本小区业主不得购买本小区车库。”但王先生和一些业主发现,3月19日业主挑选车位登记时,房产商就已经开始提前销售了。20日,原定8点30分正式对外销售的时间,提前至7点,1个小时后,近百个车库销售一空。王先生和小区的一些业主都没有买到。除了提前销售外,更让王先生和一些业主不满的是,房产商在销售时,并未查看购买者的房产证,只是看了一下身份证就同意对方购买了,“仅凭身份证,如何证实购买者是本小区的业主呢?我们希望房产商将购买者名单进行公示。”王先生表示,小区内设置地上车库的目的,主要在于方便本小区业主停车,首先要满足本小区业主的购买需求,而且原先通知上也是这样写的。但现在房产商却不加限制,任意销售,导致真正需要车库的业主买不到,这种做法于情于理都有些不妥。记者致电房产商宁波百隆房地产公司核实情况,公司副总经理郑先生针对业主的疑问做出回应:首先,3月19日房产商没有对外销售过,都是统一在3月20日进行的,但由于排队的人数太多,所以提前半个小时进行了销售,但这并不影响购买者的先后顺序;其次,购买地上车库的都是本小区业主,每个购买者房产商都有登记,业主若有疑问可到房地产公司进行查询,但不能影印或公示,因为这涉及其他购买业主的隐私。记者将房产商的回应转达给了王先生,王先生表示会将此事反映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作为第三方介入,查清购买者是否都是本小区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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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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