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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的债务子女也继承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26

  网友提问: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产,只有债务,子女必须还债么?

  靳双权律师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依据上述规定,父母的债务应当由父母独立承担偿还责任。父母作为债务人过世后,子女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如何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 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父母作为债务人过世后,子女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父母过世时有遗产,已经对遗产进行分割,且遗产总额大于债务总额,则每个继承人应对自己继承遗产的部分,对债务按照继承份额的比例进行偿还。

  2、如果对遗产进行了分割,但遗产总额小于债务总额,则继承的遗产要全部用来偿还债务。遗产不足偿还债务部分不需要偿还。

  3、如果没有继承遗产,则不需要偿还债务。但是,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是不禁止的,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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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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