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地产案例 > 腾房纠纷 >

腾房案例:公房腾退返还房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9-09

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地产律师办理了大量房地产纠纷案件,积累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现在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如果和你正在经历的纠纷相似,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本案件是一起腾退房屋的案件,现在我把这个案子改编为案例的形式,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全部使用化名)

一、原被告诉求

原告诉称:原告是123号房屋的所有权人。1960年左右,原告的上级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李大海住房困难问题,将该房屋借给其居住。1998年、2002年李大海及其配偶相继去世。李大海的三女儿李大萍及女婿刘飞天一家三口未经原告同意仍继续在123号房屋内居住。2012年6月,原告与刘飞天一家三口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订立了《某区公房屋腾退协议》。实际居住人刘飞天一家于2012年6月14日腾退了123号房屋。2012年10月2日,三被告强行闯入该房屋,占用了原告的123号房屋。但是三被告从没有在该处实际居住过,其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很大损失。现起诉要求三被告搬离123号房屋,停止侵权,并要求三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五万元。

三被告辩称:123号房屋是我父亲李大海承租的公房,并非原告所称的办公用房。三被告自幼在123号房屋内长大,户口在此处,也一直在该处居住,理应得到补偿安置。由于原告未对三被告进行补偿,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理查明

原告是123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于2011年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李大海生前由其单位安排居住使用123号房屋,并向其单位交纳房屋租金。李大海与妻子王晶晶育有子女五人,分别是;李大兰、李大菱、李大萍、李大军、李大敏。李大海于1998年去世,王晶晶于2001年去世。李大海死亡后,其余家庭成员没有办理房屋的继续承租手续。原告称李大海及王晶晶死亡后其子女未再交纳租金。被告称因房屋年久失修,产权单位要求其自行维修,所以在李大海生前即已经不再收取租金。被告李大敏、胡凯、福满及案外人李大萍、李安妮、李大兰、的户籍均登记于123号房屋处,其中,李大敏与胡凯系母子关系。

2012年6月4日,原告与案外人李大萍的丈夫刘飞天签订《某区房屋腾退协议》约定:123号房屋实际居住人口为3人,分别是刘飞天、李大萍、李安妮,另外在该3间房屋有在册户籍人员为李大敏、胡凯、福满、李大兰、;由原告提供资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另外为乙方提供定向安置房源购买指标两套,由乙方自行购买;该房中所有户籍人员补偿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从123号房屋搬出。2012年6月14日,原告与案外人刘飞天办理了123号房屋腾退交接手续。原告于2012年6月23日按协议约定向刘飞天支付了一百七十万元。现原告以三被告在123号房屋腾退后又强行占用房屋为由,起诉要求三被告离开123号房屋,并支付使用费。

 

三、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大敏、胡凯、福满搬离位于北京市某区123号三间平房,将房屋交还原告;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三被告的户籍虽然登记在123号房屋处,但三被告所提交的其一直在123号房屋内居住的证人证言与原告所提交的查证函的内容及三被告在第一次庭审中的陈述相矛盾,故对于其以在123号房屋居住为由拒绝腾退的抗辩意见,于法无据。同时,原告与案外人刘飞天签订的《某区房屋腾退补偿协议》已确认刘飞天作为123号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同意将123号房屋交还给原告,案外人刘飞天已经将123号房屋交还原告,双方已经办理了交接手续,三被告强行入住123号房屋的行为明显不妥,故对于原告要求三被告搬离123号房屋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

    安居房地产律师网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事务部创办,由靳双权部长领导数十名组成安居房产律师团队,具有成功办理各类房地产案件经验。安居房地产律师团队,多年以来,潜心研究了房地产法律及房地产案件,对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商品房、存量房、经适房、房改房、央产房、回迁房、限价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对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中介公司的操作模式有深刻解读。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资质、权属、解押、网签、面签、监管、过户、交房等环节的法律问题。安居房地产律师办理案件主要涉及房地产买卖、继承、腾房、分家析产、居住权、共有、确权、借名买房等相关案件,在房地产专业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有能力办好各类房地产案件,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关键字:房产律师,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

分享到:

上一篇:违建出租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后的腾房案例

下一篇:腾房经典案例:公租房拆迁腾退纠纷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