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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可以解除吗,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同居关系可以解除吗

同居关系能不能解除,什么样的同居关系可以要求解除?人民法院并不是对所有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都不予受理,有些情况下,如果双方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有配偶,而又和另一方在外面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那么法律就不会再不干预了,因为这种行为已经对合法的婚姻关系造成了威胁。比如同居双方中如果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而与他人同居,再比如我们通常所说的“包二奶”的情况。为了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对于这种同居关系的解除请求,法院是应当受理的。

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标准

对于同居关系期间,双方当事人所得或所投人的财产不可能要求法律以合法婚姻的方式进行分割,也不是我们合法的夫妻关系中共同财产的共同共有。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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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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