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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征地纠纷救济制度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1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是当前比较典型的一类征地争议,也是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法律救济渠道规定得十分明确,目前有诉讼、复议、裁决、信访等渠道。但实践中,由于征地项目大多涉及地方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或地方招商引资政策,部分征地争议案件中补偿标准的变动将涉及巨额资金,因而大多数地方政府对征地争议的解决采取“冷”处理。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性质仍存在不同理解,导致相对人依法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受到不合理的限制;政府有关部门和法院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比较严重,农民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渠道,只好大规模长时间走信访这一途径。从完善纠纷解决制度、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行政机关在作出征地补偿安置行为时,必须告知相对人对有关决定不服的救济方式、渠道、部门和时限等信息,以保证农民享有充分的法律救济权利。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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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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