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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8-22

商品房的保修是指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由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屋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的免费维修责任。
建设部曾经在全国推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并规定了房屋各种不同部位、部件的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又作出了新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房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这也就是说,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开发商只在上述期限内保证相应设施的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负责维修或修缮。在倮证期限以外,开发商就不再承担维修责任了。这时维修服务是由物业公司提供,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支付。因此,竣工验收日起算的保修期对房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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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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