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8-22
商品房的保修是指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由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屋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的免费维修责任。
建设部曾经在全国推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并规定了房屋各种不同部位、部件的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又作出了新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房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这也就是说,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开发商只在上述期限内保证相应设施的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负责维修或修缮。在倮证期限以外,开发商就不再承担维修责任了。这时维修服务是由物业公司提供,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支付。因此,竣工验收日起算的保修期对房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