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房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一房二卖的常见情形很多人可能都遇到过,总的说来有以下几种: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房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房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简单说来就是讲房屋过户登记给第二个人,比如在第一次卖房过后就出现涨房价的情况,于是出卖人就将房屋卖给第二个人并过户登记。
(二)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房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房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这种情况就是与第一个买房人已经成功交易过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二个买房人。
(三)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也就是说房主挂出卖房信息,并已经完成了合同签订甚至房款交付,但是两次卖房都没有进行登记。
二、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一房二卖的情况并不是非常频繁,但是如果遇上了,可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房屋的取得以房产证记载为准,对不能取得房产的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房人可以通过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遭遇一房二卖的时候,如果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就可以向出卖人索要赔偿。但是这样的规定虽然可以弥补买房人在合同上的损失,却无法实现买房人最终的目的,即能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该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只有在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另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使得买房人无法取得房屋的情况下,法院才能支持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房人才有机会据此确认自己所签合同的唯一效力。但如何证明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这在实践中对买房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一房二卖,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办”的介绍,通过对本文的解读,您对一房二卖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了。那么需要提醒您的是,消费者购房时对一次性付款优惠应当谨慎一些,应当了解开发商的资质,以及平时在消费者中的声誉如何。同时,作为开发商的员工或亲友,也不应提供虚假按揭的资料,否则一旦有问题就要承担起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您在买房过程中遭遇到了出卖人一房二卖的情形,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如果有疑问的地方建议向房产律师咨询,相信能获得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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