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转预售合法吗?
商品房转预售,是指商品房预售后,预购人将其预购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认定其效力。
1、在商品房 预售合同生效并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后,预售房尚未实际交付之前,预购人将其预购的商品房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 没有违法行为的,可认定转预售合同有效;如预购人在前一预售行为尚未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时,即将其预购房转预售的,应认定转预售合同无效。
2、预售商品房合同订立后,预购人尚未取得房屋产权之前,预售人未与预购方协商,又将该房预售给第三方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
二、预售商品房转让有什么规定?
(一)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转让可以分为预售房转让和现房转让两种类型。预售房转让应当遵守房屋所在地有关管理规定,但基本程序是一样的:
1、转让人和发展商签订书面《预售商品房预售契约》,而且应当于签约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办理预售契约的登记备案手续,交纳印花税,此时该预售契约方才正式生效。
2、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已生效的预售契约背书栏内签字,并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此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按规定各自交纳有关的税费。
3、预售房再转让应按上述程序办理。
(二)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有什么要求?
1、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其实是预售合同转让,它有一个时间要求,即在发展商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之前。
2、购房者如果已经付清了全部预售房款,则可以在发展商办出大产证之前将预售商品房转让给他人;如果购房者没有付清房款,则只能与发展商积极协商,经其同意方可转让,如擅自转让则属无效行为。
3、预售房转让的前提是预售合同经过了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且购房者与受让人的转让合同也要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
4、转让人转让房产时先与发展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受让人直接与发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5、转让人与受让人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手续,签订《合同权益转让书》双方签字后生效,转让人与开发商所订立的预售合同中的买方权利义务即转移给受让人。
6、如果受让人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手续,双方可去相关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且符合条件,双方即与相关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受让上人不需要办理商业贷款,张女士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合同的手续。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预售商品房的转让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我国法律对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是有一定规定的,在预售商品房转让中,涉及的专业性比较强,办理转让手续也比较复杂、繁琐,但这些手续都是很重要的,容不得忽视。所以,您在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时,建议您找律师帮忙,毕竟他们在处理这些事情比较有经验,而且也比较有保障。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