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大多会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这是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用来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署、履行商品房认购书阶段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因此为了防范此种风险,购房者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自身的购房合法权益:
1、维权步骤一——在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书之前,一定不要只注意到有关房屋及小区本身的情况,而应该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正式的、供签约之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2、维权步骤二——一定要对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进行仔细、全面的考虑,并就有关问题与开发商进行先期的沟通;
3、维权步骤三——在购房者关心的有关问题,包括合同条款问题得到开发商大致肯定的答复之后,购房者再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书;
4、维权步骤四——考虑到购房者实际上要承担较大程度的定金条款的约束力,购房者应尽量避免与开发商在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条款,而代之以“订金”代替,并明确约定,如因双方对于买卖合同条款的分歧而无法签署买卖合同的,订金应全额返还。
二、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细节?
在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临时认购书。临时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随便签订,否则将会严重影响你的利益。签署购房临时认购书之前应注意:
1、要对开发商有个基本了解,做到“一看、二问、三查”。
“一看”是看开发商的有关证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该块土地的房地产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二问”是在看的过程中,可以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开发商、代理商的销售人员进行询问。其次,还应当多问问同一楼盘的其他业主,包括不同时间购房的业主,以期核对别人所获得的信息及看法与自己有何不同。
“三查”是尽可能多地调查了解开发商及该楼盘的相关信息,包括开发商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商业信誉、以往售楼纠纷情况等。
2、要细审《认购书》条款。
《认购书》中至少应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否则《认购书》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他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依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认购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合同。虽然双方在签订《认购书》后,重新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认购书》与《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没有冲突,而且双方并没有确认终止所签订的《认购书》,故此《认购书》应作为双方买卖合同的一部分。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对认购书已有所了解。由于认购书签署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您在签订认购书时,应对其中的内容谨慎对待,通盘考虑签约的可能性。在认购书中对那些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或法律问题,您不能肯定时,您还是很有必要可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咨询,最大可能的把商品房认购书成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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