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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阶段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2-22

以下通过总结和简要概括律师在提供房地产法律服务方面的经验。律师在房地产销售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开发商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客户制定销售、租赁方案,为依法发布销售、租赁广告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
2.协助开发企业选择适合的销售代理商;
3.草拟、审核预售契约、销售合同、租赁协议、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管理公约及其他有关文件; 
4.开发商与销售代理商签订代理协议后,为销售代理商草拟、修改买卖意向书或认购书,作为在律师事务所签署正式的买卖契约前的临时性买卖合同;
5.协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买卖合同》,解释合同条款,收集并审查购房者提交的全部资料,办理其双方从合同鉴证直至出具产权文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手续;
6.根据楼盘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及时建议开发商与购房者拟定《买卖合同》之补充文件,必要时建议调整销售或宣传、策划方案;
7.起草、审核全套房地产买卖的法律文书,包括:购楼程序、购楼须知、买卖意向书或称认购书、正式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等。
8.参加商品房交易过程中重大法律事项的谈判,为促进房屋的销售提供法律保障,防范风险。
(二)为购房者提供以下服务:
1.审查发展商是否具备销售该商品房的资质,审查发展商销售该商品房的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委托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委托人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否被查封或设定抵押;
2.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为委托人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条款;
3.转达双方对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意见,将委托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向发展商反映,并依法向委托人和发展商提供律师意见;
4.按照委托人及发展商的共同委托,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
5.按照委托人及银行的共同委托,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办理该《贷款合同》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6.代委托人办理公证、保险、代缴《按揭合同》印花税等有关手续;
7.向委托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8.向委托人提供《抵押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9.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按照委托人和发展商的委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妥房地产权证;
10.在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按照委托人和银行的委托办理商品房的他项权证。
(三)为银行提供下列服务:
1.负责对该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例如《律师见证书》、《审核意见书》等;  2.负责草拟、修正该项目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的有关法律文书,并且对有关法律文书的形式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3.收集并审查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簿,企事业单位须凭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股东之购房决议,签约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若申请人不能亲自签署有关合约,须审查被授权人是否持有经申请人签署并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其本人的身份证明;#p#分页标题#e#
4.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认购书》及是否已支付贷款额以外的全部楼款,并收取缴款收据或发票的复印件留档存查;
5.审查申请人的资信情况,收集申请人的有关资信证明材料,例如工资单、工资存折、产权证、税单存(单)折、股票存折、收人证明等;
6.负责督促申请人提交申请银行按揭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且负责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供初步审查意见,对审查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7.在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以后协助申请人签署《按揭贷款申请表》、《按揭贷款合同》、《他项权申请表》、《保险单》、《公证申请表》等法律文件;
8.向申请人解答法律咨询,协助申请人签署房产保险单,解释保险条款、银行的有关贷款条件、贷款程序及本息计收方法等。
9.协助业主签署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的有关法律文件,代为办理公证或强制执行公证,以及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0.办理涂销抵押登记手续;
11.在购房贷款期限内,协助对不供款、迟供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款、追收款,如遇利率调整,则应通知业主;
12.在购房贷款期限内,对催收、追收无效,须采取处分抵押或诉讼等法律手段收回欠款的,通过法律手段处分抵押物及或进行有关的诉讼工作。
对开发企业而言,律师事务所可以凭借其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向购房者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文件的有关条款和法律政策规定,协助开发商向购房者充分沟通,促进商品房交易的成功完成;同时,律师事务所可以凭借其对商品房交易法律流程的熟悉和良好掌控能力,快速、高效地协助商品房交易双方办理从签订认购书至办出房产证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手续;另外,涉及按揭的,由于按揭律师的参与,金融机构减少了工作程序,增加了工作效率,从而使开发商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客户的按揭贷款,加快开发资金的回笼,提高开发速度,创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购房者而言,商品房交易及银行按揭需签署的资料繁杂多样,相关文件专业性强,平时不常接触,一般来讲多数客户很难理解有关内容,而律师可以为客户解释有关条款和政策,解答咨询;同时,律师还可凭借自身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对按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及时提醒客户。
涉及按揭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有利于简化银行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贷款客户的前期资信调查、贷款资料的整理由按揭律师负责,减少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提高了银行工作效率;同时,律师事务所向按揭银行出具《律师见证书》,对贷款客户的资信状况、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承担审核责任,从而有利于金融机构的不良信贷风险控制和防范。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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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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