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2-12-29
1.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交易各方的法律意识。通过送法进村、送法进社区及以案说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尤其是大力宣传有关农村房屋买卖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以规范农村房屋的交易行为。
2.倡导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减少故意毁约行为的发生。交易行为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缺失也是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断增多的原因,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商业交易道德规范的建设,增强人们在交易行为中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意识,防止或减少交易中故意毁约现象的出现。法院应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宣传报道,增强人们交易行为中的诚实信用意识和商业道德。
3.加强此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强化判决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正确引导农村房屋交易行为。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力度和执行力度,坚持对待同一性质的案件统一判决结果,避免同案异判现象。对农村村民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只要双方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应当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以维护交易行为的稳定性;对农村村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其违反了有关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目前应判决合同无效,双方互相返还。
4.加强立法、司法和行政方面的协调和互动,进一步规范农村房屋的交易行为,促进房屋交易行为的有序进行。随着农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有关农村房屋的买卖交易行为将会日益增多,而目前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政策方面的不协调及存在的冲突,导致农村房屋交易纠纷难以全部得到正确合理的处理,因此应当从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对这种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议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农村房屋买卖行为的效力认定及处理作出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的明确规定,以便对农村房屋买卖行为加以正确引导,促使农村房屋交易规范化,从而从根本上减少此类纠纷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