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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地产律师提醒购房者谨慎签署看房确认书

来源:未知 时间:2012-12-04

       我国的房地产二手市场,特别是大城市的二手市场发展很快,房地产中介市场也因此迅速成长,目前在广州、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绝大部分几手房买卖都是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完成的。
      通过房地产中介进行的二手房买卖,业主将房屋出售的信息提交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称为“放盘”,在放盘阶段,中介公司一般会与业主签订委托放盘的文件或协议,众多的二手房放盘,形成了二手房交易的“房源”,在中介公司形成一个信息库;对前来咨询购二手房的购房者,房地产中介公司根据购房者不同的要求,从二手房信息库中寻找合适的房屋,然后由中介或中介连同业主,带购房者到房屋现场看房。
       这个过程中,房地产中介的主要工作是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房地产中介公司一般会要求购房者签订《看房确认书》《购房委托书》等,签署这些协议,就形成了房地产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之间的居间合同关系,另外,还有一些业主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形成业主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律师提示】   
       对购买者来讲,要看清《看房确认书》的内容,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着重注意是否存在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条款,看房时对房屋的质量也要特别关注,如墙体和天花板的渗、漏、裂等。对业主来讲,在放盘时,尽量避免与中介公司签仃全权代理式的代理销售合同,以减少风险。另外,还应注意中介人员是否配带工作证,并留意其中的中介人员资格证号,以防遇到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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